未開工項目屬在監項目嗎?
發布時間:2022-09-30 作者: 廣州市廣采招標有限公司
案例背景
霍山縣體育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項目于2017年4月11日9時開標評標,合肥豐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潤公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安徽同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依法向霍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起投訴。經查,豐潤公司投標總監司圣兵在霍山縣體育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項目開標之日(2017年4月11日)前已有三個在監項目,分別是: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南園安置區施工監理、阜陽市第十中學新校區建設項目施工監理、阜陽市臨泉路(七漁河路—潁西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監理。5月22日,霍山縣公管局作出霍公管〔2017〕8號《投訴處理決定書,認為豐潤公司投標總監司圣兵在霍山縣體育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項目開標時,已擔任三項建筑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不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第3.1.5條規定和霍山縣體育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第9項第十二條第6款的實質性要求,取消豐潤公司預中標資格?;羯娇h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霍政復決〔2017〕6號《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霍山縣公管局作出的霍公管〔2017〕8號《投訴處理決定書》。豐潤公司不服,上訴至法院。
爭議的焦點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未開工的監理工程是否屬于在監項目?
豐潤公司認為盡管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以司圣兵為總監理工程師簽訂了三份監理合同,但僅有二個項目已開工,阜陽市臨泉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至今不具備開工條件,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原告也未出具過任何授權書和任命,不應視為總監在監項目。
裁判結果
一審駁回原告合肥豐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2017)皖1525行初26號);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7)皖15行終132號);再審裁定駁回合肥豐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2019)皖行申442號)。
案例分析
豐潤公司的訴訟理由有兩點:一是阜陽市臨泉路(七漁河路-潁西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是否屬于在監項目,即司圣兵除本案涉及的工程監理項目外,是否已有三個在監項目;二是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和崗位職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第七條明確規定一名監理師不能在同一個城市擔任三個項目監理工程師,而司圣兵在阜陽市僅是在本項目中擔任監理工程師,其在監工程均不在阜陽市行政區域內,因此不應當取消中標資格。但一方面招標文件有規定,有在監理項目的只能在六安市,另一方面簽訂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即視為總監理工程師的在監項目,而不以是否開工建設為要件,因此取消其中標資格合理合法。
01 從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來看
霍山縣體育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第9項第十二條第6款亦明確:總監理工程師若有在監項目,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理行業相關規范前提下,在監項目須在六安市行政區域內,且連同本項目在監不得超過三項。本案例中,豐潤公司有在監工程且不在六安市而是在阜陽市,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
豐潤公司申請再審的申辯理由顯然與《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通知》的精神相悖,也是對招標文件的曲解?!锻ㄖ返谄邨l規定是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細化和更嚴格的要求,而不是擴大解釋,即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在監項目只能在同一城市且最多不超過三項,而不能跨不同城市擔任建設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因此豐潤公司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其他城市有在監工程,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中標無效。
02 從監理規范的要求來看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第3.1.5條規定,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可擔任一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也是為了提高監理服務水平,實現設立建設工程監理的目的,保證工程質量。該條規定以“擔任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為要件,而不以是否開工建設為要件,對此規定不應作擴大解釋。
03 從影響履約能力角度來看
招標文件要求總監理工程師連同本項目在監不得超過三項,考核的是總監理工程師的履約能力。本案例中,阜陽市臨泉路(七漁河路—潁西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雖因涉及拆遷暫時尚未開工,但存在隨時開工的可能,且工程是否開工建設并不影響該監理合同中關于司圣兵為項目總監的事實。司圣兵所在單位是否出具任命書及委托書,是雙方履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具體要求。阜陽市臨泉路(七漁河路-潁西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至今未領取施工許可證,且豐潤公司未出具授權書和任命書確認司圣兵為該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均不影響司圣兵有在監項目的事實。
豐潤公司在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擬派本項目的總監司圣兵已有三個在監理工程,若繼續承攬本監理項目,一方面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另一方面總監理工程師在監項目過多,不論時間還是精力都難以實現設立建設工程監理的目的,其監理工程的質量、安全等也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啟示】
為保證工程質量,招標人可以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的特點和要求,對總監理工程師可承擔的在監項目總數作相應規定。在監工程不以項目是否開工為前提,簽訂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即視為總監理工程師的在監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