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在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是否需要檢查文件的密封情況?
發布時間:2023-03-17 作者: 廣州市廣采招標有限公司
問:某工程建設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招標。為確保投標相關信息的保密性,當潛在投標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招標人是否也應當在接收該文件時對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密封性進行檢查,密封不合格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當拒收?
答:《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由文件接收人員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性,對密封不合格的投標文件可以拒收。法律同時規定,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或公證機構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性。相關法律作出上述規定,是為了對投標報價等商業秘密保密,也是為了區分當事人之間的保密責任。
但是,《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沒有規定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也要進行密封性檢查。因此,對于資格預審項目來說,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是否需要檢查申請文件的密封性,可由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此外,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資格預審階段沒有類似于“開標”這樣的申請文件開啟程序,故不存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開啟前的密封檢查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