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標?
發布時間:2023-03-17 作者: 廣州市廣采招標有限公司
問:我們是一個項目業主,有個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約為10.37億元。主體工程已經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了施工單位?,F在這個項目還有一些零星工程不在上述施工合同內,零星工程的總金額小于400萬。
請問:像這樣的零星工程,我們還需要招標嗎?
答:該零星工程是否需要招標,應視其是否屬于可以與原主體工程合并招標的項目而定。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發改委16號令)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該法條第二款同時規定:“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span>
就本項目而言,關鍵在于該零星工程是否屬于可以合并在主體工程一塊招標的項目:(1)如果該零星工程不屬于可以與原主體工程合并招標的項目,且未達到必須招標的限額標注,可以不進行招標;(2)如果該零星工程屬于可以與原主體工程合并招標的項目,由于零星工程和主體工程合并以后已經遠遠超過招標限額標準,因此該零星工程也應當依法進行招標;否則,涉嫌拆分標段(標包)規避招標。